西安市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情况一览表
西安市政府要求,以上6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须在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火灾隐患整改后,要报经公安消防部门复查验收合格。如果逾期未完成整改,由所在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依法责令其停止营业、停止使用。6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整改责任人承担其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的法律责任,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分别由新城区、雁塔区、未央区政府和曲江新区、沣东新城管委会具体负责与6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签订整改责任书,督促其按期完成整改。西安市政府还将对在重大火灾隐患整改中工作措施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隐患单位及其所在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的负责人,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华商记者 陈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