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成都8月10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四川凌女士即将成为人母,都说怀孕期间的女人是最美的,可凌女士却怎么也美不起来。
说起来都是糟心事,凌女士说自己实在难以忍受丈夫的猜忌和家庭暴力,向法院提出离婚。法院是同意了,可没想到计生部门却拒为其办准生证。原因是要有准生证,必须有结婚证。
这是怎么回事?《婚姻法》与计生规定之间出现了矛盾?四川大学法学教授陈实说:《婚姻法》更多从保护夫妻双方的婚姻自由出发,而计生部门的规定则从计划生育、保护孩子的角度出发。两者间存在着衔接问题。
相关法律法规也需与时俱进,不断解决新出现的问题。别再让这个单身妈妈煎熬下去!
编辑:刘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