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花2000元14岁孩子能否做主
家长一次给孩子2000元,让孩子自己去消费,这种情况下,孩子买什么,能否自己做主?眼镜店的做法又是否合适呢?昨日,市民发表了不同的意见。
市民:家长让孩子自己买东西就不应批评孩子
市民张女士说,既然家长做了任性的事情,就应该承担任性的后果,她认为,家长一次给孩子2000元,让孩子自己消费,本身就是不负责任。所以,无论孩子做出什么消费,都不应该责备。市民罗先生也认为,眼镜行业本身“水很深”,大人都很难甄别,更别说孩子了,家长不应该责怪孩子。
陕西省心理学会理事、青少年教育指导专家李豫成说,小帅的父亲想锻炼孩子的心情他能理解,但对于未成年人来说,他对消费的判断和决策水平肯定不如大人。对孩子来说,家长给了2000元配眼镜,孩子没有胡花,就没有错。家长将消费的权利交给孩子,但同时也应对这种权利作出一定的限制,比如消费500元以上应及时请教家长,问问家长的建议。他建议,培养孩子的社交能力,家长应像放风筝,不能一下撒手,绳子得握在家长手里,根据情况及时调整。
律师说:超出未成年人支配能力监护人有异议,店家应退款
市民孙先生则认为,眼镜店的做法不厚道,怎么可能给孩子搭配的眼镜价位刚好就是孩子兜里的钱?肯定属于诱导消费。此外,还有市民质疑,14岁的未成年人,一下子花费了2000元买眼镜,店员不该支持未成年人的消费行为。
陕西庄威律师事务所周兴武律师表示,14岁的小帅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同意。
周兴武认为,在西安2000多元的眼镜对学生来说,显然超出了其支配能力,因此店员应和其监护人联系,征得同意后再销售。若监护人提出异议,店家应退货退款。此外,店家按照孩子所有钱款的上限推荐销售,也属于恶意行为。华商报记者段晓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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