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一:
第一阶梯年用水量不超过108立方米
第二阶梯年用水量为109~132立方米
第三阶梯年用水量为132立方米以上
方案二:
第一阶梯年用水量不超过120立方米
第二阶梯年用水量为121~150立方米
第三阶梯年用水量为150立方米以上
华商报讯(记者杨皓)今后,市民家里用水的价格和计算方式都要发生变化了。华商报记者从铜川市物价局获悉,铜川市城市供水价格改革暨阶梯水价方案听证会将于8月20日举行,来自各行业的27名代表将对将要执行的“阶梯水价”的两套方案进行听证。
>>实施范围:已实行“一户一表”抄表到户的居民用户
“阶梯水价”是对使用自来水实行分类计量收费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的俗称,其基本特点是用水越多,水价越贵。目前,全国多个城市已逐步实施阶梯水价,在不久以后,铜川市居民用水也将实行阶梯水价。为此,市物价局召集举行此次听证会。
据了解,此次“阶梯水价”听证的阶梯用水量包括两个方案。
方案一:第一阶梯年用水量不超过108立方米;第二阶梯年用水量为109~132立方米;第三阶梯年用水量为132立方米以上。对于家庭人口5人及以上每户每增加1人,年用水量增加24立方米。
方案二:第一阶梯年用水量不超过120立方米;第二阶梯年用水量为121~150立方米;第三阶梯年用水量为150立方米以上。对于家庭人口5人及以上每户每增加1人,年用水量增加30立方米。
据悉,居民阶梯水价实施范围为已实行“一户一表”抄表到户的居民用户。对不具备一户一表条件而无法抄表到户的居民用户,暂不执行阶梯水价,水价按照第一阶梯水价标准执行。阶梯水价的设置,按1:1.5:3的比例安排,执行居民水价的非居民用户(学校、福利院等),水价标准按第一级阶梯水价上浮15%执行。
>>其他规定:非居民和特种行业用水超定额内外不同价
对非居民和特种行业用水按定额,实行定额内外不同价格。
用水定额:暂按《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行业用水定额的通知》(陕政发〔2004〕18号)核定用水定额执行,新标准颁布后按新标准执行。
超定额加价:定额内用水按基本水价执行,超定额部分实行加价。水价中代征的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不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按实际用水量计收。
超过定额30%及以下部分按基本水价加收1倍;超过定额31%~50%部分按基本水价加收2倍;超过定额51%~100%部分按基本水价加收3倍;超过定额100%以上部分按基本水价加收5倍。
>>实施步骤:自来水价格调整采取一次听证,分两步实施
第一步:2015年实施居民阶梯水价、非居民和特种行业用水超定额加价制度,同时提高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每立方米0.50元,其中:基本水价提高0.20元(其中水利工程原水价格提高0.1元)、水资源费提高0.20元、污水处理费提高0.10元。
第二步:北市区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每立方米提高0.50元,其中:基本水价提高0.28元、水资源费提高0.22元;南市区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每立方米提高0.60元,其中:基本水价提高0.28元、水资源费提高0.22元、污水处理费提高0.10元。非居民用水价格提高0.50元,其中:基本水价提高0.20元、污水处理费提高0.30元。特种行业用水价格提高5.00元,其中:基本水价提高4.70元,污水处理费提高0.30元。
编辑:白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