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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一小车撞伤女童后逃逸 事故责任公开认定

延安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2015-08-27 06:05:15
[摘要]延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警一大队事故处理中队中队长牛建斌表示,距离事故点六七十米处是第一监控处,而所有上山的车辆必须经过第一监控处。

  华商报延安讯(记者 陈雪)8月6日晚6时许,延安女童晨晨(化名)在巷道玩耍时被车撞伤,肇事车逃逸。经调查,陕JGF×××轿车驾驶员康某有作案嫌疑。昨日,延安交警就该起交通事故举行了事故责任公开认定,民警将证言、监控等证据公布,并解答了嫌疑人及家属的疑问,最终认定康某负全部责任。

  孩子被撞伤 肇事车逃逸

  晨晨今年5岁,事发时在延安市宝塔区一小区后巷道玩耍。事发后,与其一起玩耍的一名男童将此事告诉了晨晨家人。

  据警方调查,晨晨同伴及其他4名证人都证实,事故时间为当晚6时10分至21分,事故地点在宝塔区雅荷小区后巷道弯道处,嫌疑车辆为银白或灰色小型轿车。

  延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警一大队事故处理中队中队长牛建斌表示,距离事故点六七十米处是第一监控处,而所有上山的车辆必须经过第一监控处。事故发生地周围的视频监控显示,在事故发生时间前后,经过事故地点的汽车有三辆。第一辆为陕JE××××轿车,下山时间为当天下午5时51分,下山前一直停在一巷内,排除肇事嫌疑。第二辆为陕JS××××小型货车,上山时间为当天下午5时46分,下山时间为6时,也排除嫌疑。 而陕JGF×××轿车上山时间为晚6时15分,下山时间为晚7时15分,有作案嫌疑。

  事故责任认定更透明化

  8月26日上午,交警一大队举行事故责任公开认定会,将晨晨家属、康某和家属,及延安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院监督员等邀请到会。事故责任公开认定会上,驾驶员康某表示,他当时驾车经过了事故地点,但只看到了右侧有两名小孩在玩耍,并没将撞倒小孩。办案民警将证人证言、监控等证据公布,并解答了嫌疑人及家属的疑问。

  一番讨论之后,认定康某在事故负全责。交警一大队出具了事故责任认定书,双方在认定书签了字。

  牛建斌称,举行事故责任公开认定,一般是对于存在争议、疑难或重大事故案件进行公开监督,这样做使得交通事故处理工作更加公正公开、文明规范和透明化。

编辑:白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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