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4年至1955年的第三次精简整编,以推动现代化为目标
朝鲜停战实现和国内大规模的剿匪作战基本结束后,1953 年8月28日,中共中央、中央军委,面对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已全面展开等大好形势,决定对人民解放军再一次进行精简整编。中共中央和中央军委发出了“军事系统(包括公安部队)应在整顿组织、精简机构和冗员、加强技术训练、提高部队质量的基础上,大力缩减军费开支”的紧急通知。《通知》要求军费减少3万亿元。毛泽东还提出今后的军政费用在国家财政支出中不得超过30%的要求。一方面要建设一支优良的现代化军队,另一方面又要大大减少军费,这是一个尖锐的矛盾,是一个很大的难题。
主持军委日常工作的军委副主席彭德怀连续召开扩大的军委例会,研讨精简整编的工作方针、原则、措施等问题。彭德怀提出了这次精简的原则:国家武装部队的总数应保持一个适当的数量,太少会削弱国家现实的防御力量;过多则增加财政负担,影响经济建设。为了在裁减人员的同时,能保持和提高部队战斗力,应多减机关、少减部队,多减步兵、少减特种兵,多减战士、少减干部,增建学校。9月8日,彭德怀向毛泽东作了书面报告,建议修改1952年的军队建设五年计划,常备军总额应定为350万人,在两年内实现。毛泽东批准了彭德怀的报告。
为统一思想认识,解决军队建设面临的重大问题,彭德怀向毛泽东建议召开一次有各大军区、各军兵种领导同志参加的军事会议,毛泽东批准了他的建议。在彭德怀主持下,高干会议于1953年12月7日至1954年1月26日召开。会议对建国以来的军事工作作了总结,同时,结合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确定了军事建设的总方针、总任务。这次会议对于统一全军思想,完成军队建设由低级阶段向高级阶段转变,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是人民解放军全面开展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的重要标志。
编辑:时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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