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将国有企业分为商业类和公益类,并实行分类改革、分类发展、分类监管、分类定责、分类考核,推动国有企业同市场经济深入融合。
编辑:雷晓娟
相关热词搜索: 公益类 国企改革 分类监管 分类改革 商业
上一篇:中国反舰弹道导弹亮王牌 4000公里内航母没处躲
网络中国节·重阳
网络中国节·重阳|从“养老”到“享老” “老”陕日子有多“嫽”?
循新出发·质在必行——解码杨凌农科城创新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