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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男子追求女同事不成 偷其物品"留念"被拘留

社会新闻 中国新闻网 作者:张金坛 叶珊伟 2015-09-15 17:15:44
[摘要]15日,记者从福建晋江市公安局获悉,14日,在晋江青阳发生了一件令人大跌眼镜的事。卓某立即将财物返还了王某,并狡辩称其并非想盗窃王某的财物,而是出于对王某的爱慕,才拿走其随身物品。

  中新网泉州9月15日电 15日,记者从福建晋江市公安局获悉,14日,在晋江青阳发生了一件令人大跌眼镜的事。一名男子因为爱慕女同事却追求不得,竟然将女同事的随身物品偷走,而且被发现后还拒不归还,称要留作纪念,结果被警方拘留。

  警方称,卓某(男,26岁,江西人)是青阳街道霞行社区某手机店的店员,平日爱慕小自己3岁的女同事王某已久,但多次向王某表白,不但均被拒绝,王某更是在平时尽可能的避开卓某,甚至于连招呼都不打。

  9月14日下午3时许,卓某和王某两人象往常一样,在店里上班。此时来了一名男子欲购手机,王某就先将自己的随身挎包置于收银台,前去招呼该客人。

  这时卓某便假装到收银台使用电脑,趁王某没注意时,翻动王某的挎包,将包内的一些化妆品及王某放在钱包内的其个人照偷走,放入自己的口袋,而后装作若无其事的继续上班。

  一直到当天下午5时许,王某下班去超市购买东西时,打开挎包欲拿钱包时才发现包内的化妆品不见了,同时也发现自己钱包内自己的个人照也不见了。

  王某马上想到有可能是卓某盗走,因为其包内比较有价值的钱包及手机均没有丢失,而丢失恰好是一些随身物品和自己个人照。于是便打电话给卓某,卓某并没有否认其盗走王某的随身物品和王某的个人照,但一直恳求王某要将这些物品和个人照送给他当纪念,无奈之下王某报了警。

  卓某立即将财物返还了王某,并狡辩称其并非想盗窃王某的财物,而是出于对王某的爱慕,才拿走其随身物品。但卓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警方将对其行政拘留5日处罚。(完)

  (原标题:男子追求女同事不成 偷其物品“留念”被拘留)

编辑:秦一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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