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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谷法院院长罗云被双规 因收贿赂调任后被举报

榆林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2015-09-17 06:00:06
[摘要]近日,有消息称,府谷县人民法院院长罗云被陕西省纪检委双规并接受调查。9月15日上午,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雷建新表示,纪检部门正在对罗云调查,府谷法院日常工作由一名副院长主持。

  华商报讯(记者 祁铭 高羽珑)近日,有消息称,府谷县人民法院院长罗云被陕西省纪检委双规并接受调查。9月15日,华商报记者获悉,9月7日,省纪委人员来到府谷,宣布了对罗云的双规决定。9月15日上午,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雷建新表示,纪检部门正在对罗云调查,府谷法院日常工作由一名副院长主持。

  靖边任职时收贿赂 调任后被实名举报

  今年55岁的罗云是米脂县人,二级高级法官。2007年9月任靖边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2011年9月任府谷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至今。9月15日,府谷县法院一名工作人员告诉华商报记者,罗云被带走调查后,再未现身。对于其被带走并接受调查的原因,这名工作人员表示不知情。

  华商报记者获悉,罗云涉案一事由省纪检委查办,相关工作人员已前往罗云原就职单位靖边县人民法院查阅相关资料。9月15日,靖边县举报人王某告诉华商报记者,9月12日和13日连续两天,省检察院专案组找到她了解了相关情况,“当时给罗云送钱的过程,还有2014年罗云是如何给我退的钱,我都说了。”王某称,2008年,她在靖边县法院起诉深圳一公司与她的合同纠纷案,胜诉后判得368万元赔偿款,但败诉方不履行义务,她按法律程序申请强制执行,准备执行时被索要好处费,后来又加上索要服装、被要求支付差旅费等,共计12万元。

  但直到最后,败诉方也没有支付王某的赔偿款,法院执行局负责人王某某还索要了2万元执行好处费,称还要给时任法院院长罗云送3万元方可执行。她当时在店里拿了2万元现金给执行局,后又按王某某的指示在罗云办公室给其送了3万元现金。王某某另向其服装店索要法派男装2套,并要求给主管执行的负责人霍某某也送2套,几天后,霍某某到店里又拿了2套法派服装,两人索要服装时价3万多元。

  得知被举报后托朋友退回好处费

  去深圳执行案件临行前,王某某让王某为他们支付差旅费。“因条件不便,我就求我朋友同去深圳,带了2万元为法官一路支付费用,王某带执行局一行4人到深圳转了一个多星期,回来后却被法院告知该公司已破产,暂时无法执行,等以后再说。至今已过去近6年时间,我每次催问案件执行情况,王某某总是含糊其辞地说,该公司已破产无法执行,花费10多万元执行费就这样打了水漂。”无奈之下,王某于2014年向有关部门实名反映了靖边县法院领导的涉嫌违法行为后,引起有关上级司法部门领导的高度重视,并督办由省高院纪检部门查办。

  “2014年12月,已经调到府谷法院当院长的罗云得知被我实名举报后,托他朋友私下约我,并将当时索贿的费用退回,包括王某某、霍某某的服装款,去深圳花的2万元差旅费,共退回给我12万元,并要求我不要再告状。”

  举报人王某说,据她了解,罗云收受她的3万元并非此次案发的根源,而是有别的事牵扯。

编辑:雷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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