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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公共场所乱扔杂物 屡劝不改或将处罚

滚动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杜琳 2015-09-18 15:53:37
[摘要]10月1日起,咸阳集中整治公共场所乱扔杂物、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等不文明行为,对屡劝不改的不文明行为将进行严厉处罚。

  10月1日起,咸阳集中整治公共场所乱扔杂物、社区环境脏乱差、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等不文明行为,对屡劝不改的不文明行为将进行严厉处罚。

  为进一步提高市民文明素质,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咸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9月17日至12月31日在市区范围内开展“纠陋习、治脏乱、提品味”百日集中整治活动。

  本次活动重点整治对象包括:公共场所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木;车辆行人不遵守交规、机动车不让行人、闯红灯,翻越隔离栏;公交车乘客不排队候车、争抢座位、上下车拥挤、不主动为老弱病残孕让座;机动车道被侵占、损坏,人行道、非机动车道被违规占用,路面损坏,不连续、不平整;公共场所乱张贴、乱涂画、散发野广告;社区环境脏乱差、垃圾乱扔,楼门内不干净,杂物堵塞,墙面、玻璃污秽破损,照明灯损坏;生活垃圾没有定点投放、分类收集,垃圾房、箱破损、污秽;机动车辆乱鸣笛、车窗抛物;盲道、缘石坡等无障碍设施被侵占、露天占道烧烤、乱排油烟。

  本次集中整治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由9月17日至9月30日,为宣传部署阶段。全市26家成员责任单位根据各自承担的分工任务,加大宣传力度,展开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第二阶段为集中整治阶段,由10月1日至11月30日,所有的成员单位与创文志愿者将走进街道、广场、公园、集市、小区、医院、车站、图书馆、博物馆等场所劝导、纠正各类不文明行为,对于纠正过程中屡劝不改的不文明行为将会按照相关法规从严处罚。

  第三阶段为考核检查阶段,由12月1日至12月31日,针对先前的整治成果,咸阳市创文办将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15年版)》,采取明察暗访、抽查与全面检查、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等方式进行督导检查。

  华商记者 杜琳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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