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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月大男婴被父亲打残 母亲起诉父亲剥监护权

社会新闻 北京青年报 作者:张倩 2015-10-14 07:01:35
[摘要]对于自己起诉撤销丈夫监护权的案件,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已正式立案。

  全国仅两个成功案例

  法院和律师对于这起案件的慎重和“不熟练”,也是今年《意见》实施以来,各级法院极少受理以及律师极少参与“监护权撤销案”的真实写照。

  9958救助中心统计显示,家庭暴力的儿童救助比率一直在攀升。仅今年收到的因监护人施暴将孩子致残的救助申请,就至少有10多起。而与此形成鲜明反差的是,在《意见》实施至今的近10个月中,全国却只有个位数的监护权撤销诉讼,明显与未成年人受监护人伤害的数字不成比例。

  《意见》的参与人、北京市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告诉北青报记者,《意见》实施近10个月来,其所掌握的诉讼案例只有两个。 “《意见》出台时,我很是激动了一阵。作为参与者,我当时在微博上用了这样的表达:一个激活沉睡28年‘监护制度’的《意见》。我判断因监护人失当而被撤销监护权的‘零历史’将就此打破,随之而来的是各地掀起的‘撤销热’。目前这种撤销诉讼的‘冷清’局面,是我始料未及的。我认为这和基层的政府部门和司法人员,没有意识到这是他们的责任有关。”佟丽华说。

  10月8日、9日,佟丽华参与了由最高法牵头组织的对全国350多名法官、检察官、警察、民政官员和律师的培训。针对通州法院“先立后止”的诉讼程序,佟丽华特别强调,在办理涉及撤销监护权等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案件中,要严格遵循基本司法规律,要以儿童利益最大化为优先考虑。“无论司法人员,还是父母以及公众舆论,最忌讳的是情绪化和随意性。”

  乐乐妈和两个“侥幸”

  前天,当张红云律师把法院的中止裁定告知乐乐母亲程女士时,在电话另一端的程女士沉默不语。

  早在9月23日下午,在接到法官的沟通电话后,张红云就前往医院,向程女士征询是否愿意自动撤诉? 张红云告诉程女士不同意自动撤诉,法院很有可能会下达中止裁定。“撤诉?我为什么要撤诉?撤诉了他出来后再打我儿子怎么办?”一连串的反问从乐乐妈嘴里蹦出,宽边黑色眼镜下,是她充满疑虑与不解的眼神。

  她本来早和张红云说好,开庭时由张红云全权代理自己出庭应诉。在法院中止裁定送来前,程女士曾希望能“侥幸”如期开庭,如她身边的乐乐也再一次幸运地闯过了生死关一般。此前,程女士在为是否自动撤诉而纠结的同时,同样还要面临一个更为重要的选择:乐乐的病情已经非常严重,医院会诊认为如果再做手术风险极大,建议孩子出院“保守治疗”。

  在家等死?还是赌命一搏?程女士在反复思量后,最终决定再次手术。或许是爱能创造奇迹,手术三周后,乐乐的生命体征开始好转,不但四肢活动加强,一直以来的眼神不会追物,也得到了改善。

  只是程女士提起的诉讼并未如此“侥幸”,当张红云律师在电话中告诉程女士,根据“先刑后民”的审判原则,她提起的撤销丈夫李某监护权的诉讼,将要等到李某对乐乐“故意伤害”一案审结后进行。她深叹一口气说道:“看来就只能等了,只是不知乐乐能不能等到那一天。”

  本版文/本报记者 张倩

编辑:杜明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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