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上午,阎良交警大队在网上发布消息,一起交通事故造成一名男子当场死亡,但现场无法查证死者身份,警方希望知情者或家属尽快联系交警部门。
警方介绍,2015年10月31日18时40分, 在阎良区关中环线新公园十字,一名约30-40岁中年男性,留短发,身高约一米七左右,上衣着黑色外套,下着深蓝色长裤,脚穿运动鞋,骑蓝色绿佳牌电动自行车。车上有电笔、扳手、改锥、电锤等电工类电动工具。与一辆货车发生交通事故当场死亡。现场无法查证男子身份,望知情者或家属,迅速和公安阎良分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联系。电话13991110660或029-86202362。
华商记者 杨德合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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