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讯(记者 薛望 通讯员 任静涛)在舞厅结识一男子后相约吃饭逛街,90后女子趁对方不备盗走2000余元。一个多月后,该女子因吸毒被公安强制隔离戒毒两年,这时她却选择主动投案。
90后女子邓某家住渭城区,仅有初中文化程度的她没有一份稳定的工作。7月7日,吸毒的邓某被咸阳市公安局渭城分局发现后,对其采取两年强制隔离戒毒措施。半个月后,邓某在咸阳市渭城区戒毒所主动投案,供述自己盗窃的犯罪事实。
6月12日晚,邓某在渭城区北门口一家舞厅跳舞时,结识了男子董某。从舞厅出来后,两人一起去附近的夜市吃饭,期间,邓某看到董某从右边裤子口袋掏出的钱数较多,便生起盗窃的念头。两人吃完饭在逛夜市时,邓某趁董某不备,从对方口袋盗窃2200元现金后借故离开,用部分赃款购买毒品用于吸食。
原来,在两年前,邓某就曾因盗窃罪被秦都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渭城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邓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盗窃他人现金2200元,其行为侵犯了公民财产的所有权,已触犯刑法,构成盗窃罪。因其用赃款购买吸食毒品,且有前科劣迹应于严惩。但在被强制隔离戒毒期间能够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确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邓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编辑:雷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