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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周四之前雾霾持续 来看看微观下雾霾长什么样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时间:2015-12-08 06:49:58 编辑:刘超 作者: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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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刚石压头接触到雾霾颗粒

  应对

  中小学幼儿园应减少户外活动

  Ⅲ级应急响应时,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脑血管、呼吸系统等疾病的易感人群应留在室内,确需外出必须采取防护措施;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如不可避免建议采取防护措施。

  各级教育部门应督导各幼儿园、中小学校等教育机构减少户外活动。各级卫生部门应督导医疗机构增设相关疾病门(急)诊,增加医护人员,延长工作时间。

  建议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

  公务车应停驶30%

  根据Ⅲ级应急响应规定,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工业减排方面,全市10蒸吨以下燃煤工业锅炉应停止运行;燃煤发电企业、燃煤锅炉、工业企业等重点大气污染源应确保其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机动车减排方面,公安部门负责实行黄标车、无标车、大型货车、三轮车以及摩托车区域限行;停驶30%公务车。

  防止扬尘方面,全市建设施工单位的涉土施工作业,以及未建设密闭料场的预拌混凝土、砂浆企业均应暂停,并对裸露场地至少每日3次洒水降尘;中心城区主干道及主要次干道要增加清扫保洁频次,除低温天气(0℃以下)和交通高峰时段外,每天冲洗洒水不少于3次;暂停建筑垃圾清运审批;禁止公路沿线焚烧落叶、垃圾;全市拆迁工地停工等。

  此外,禁止露天烧烤、垃圾杂物焚烧、秸秆焚烧等行为;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或净化设施未正常使用的餐饮单位应停业;禁止在城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交通运输部门应增加公共交通运输运力。

  未有效落实应急措施将被追责

  上述措施的落实涉及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级多个部门,有关部门将组织督查队伍,对各责任单位落实情况及重污染日应急响应情况进行督查,对因工作不力、履职不到位等导致未有效落实应急措施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华商报记者杜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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