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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行政决定7日内上网公开

综合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2015-12-10 06:59:49
[摘要]通过陕西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对全省企业注册登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基本信用信息以及企业年度报告、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失信企业名单进行公示,并与陕西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现有效衔接和信息共享。

  华商报讯(记者 陈琳) 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布《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实施意见》,提出要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和数据开放力度,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应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并同步推送至陕西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等政府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及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陕西”网站、各级政府门户网站,以及其他综合性政务门户网站等广泛向社会公示,提高行政管理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

  通过陕西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对全省企业注册登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基本信用信息以及企业年度报告、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失信企业名单进行公示,并与陕西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现有效衔接和信息共享。

  《意见》提出,要运用大数据加强和改进市场监管,其中加强对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管,推进电子商务可信交易环境建设,全面推行网络经营实名制,健全权益保护和争议调处机制,鼓励开展电子商务网站可信认证和经营者信用评价等服务活动,支持网络经营者信用标识推广应用工作。

编辑:王玮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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