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立案327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86人,咸阳市长武县纪检监察机关对违反纪律行为零容忍、严查处、必追究,实现查办案件零事故、零违纪、零申诉。
近年来,长武县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办案件中,始终坚持依纪依法安全办案原则,对违反纪律的行为坚持零容忍、严查处、必追究。长武县纪委先后制定完善了《办案安全防范责任书》、《长武县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暂行办法》、《长武县纪检监察机关陪护人才库管理暂行办法》、《长武县纪检监察机关办案人才库管理暂行办法》、《查办案件双向承诺制》、《查办案件签字背书制》等制度。
“制度对办案人员行为进行约束,责任也更加明确。”长武县纪委一名工作人员介绍,在办理每一起案件中确定一名分管领导为领导责任人,办案组长为第一直接责任人,负责谈话的办案人员为安全工作直接责任人,为办案安全工作提供了严格的责任体系。主要领导常到现场检查指导,分管领导驻点进行 监督检查,办案人员严格执行各项办案安全措施,增强了办案人员的政治意识、法纪意识、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和保密意识,从制度机制上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据了解,2010年至今,长武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327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86人,实现了办案安全零事故、办案人员零违纪、办案结果零申诉。
华商记者 薛望
编辑:华商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