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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需要“好制度下墙”
报告里这样说,以评测相关制度建立为内容的指标的得分率都相对较高,以评测相关制度实施为内容的指标的得分率都相对较低,比如,“是否建立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得分率为64.75%,而“是否严格问责”的得分率仅为10.1%。
什么意思?就是说需要立法修法、建章立制的,政府都做的还算让人满意。
但是制度落实得好不好呢?被调查人给出了一个大写的差评。
再通俗一点就是——“做的没有说的好听”。
报告还举了个例子,在“违法行为投诉查处实际体验”这一问题中,该指标总分为30分,平均得分率为44.3%,其中得分为0的城市有51个,占总数的一半以上。不止这一个指标,以评测员执法体验为内容的指标的得分普遍偏低。
法治政府达没达标,可不是看墙上挂着多少制度框框,关键还在于落实。政府有没有依法办事?官员有没有依法用权?该公开的信息有没有公开?老百姓能不能通过法律渠道捍卫自己的权力、解决问题?
制定制度已经是迈出了关键的第一步,我们应该在落实、实践的大道上奔向终点啊!
编辑:刘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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