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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有5家检测站恢复到180元 检测车辆减半得不偿失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时间:2015-12-30 07:13:12 编辑:王玮玮 作者: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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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内人士:检测数量上去了 再低的价格都有利润

  “其实最初要涨价时,我就不同意涨到380元。”昨日,一名业内人士介绍,涨价之初,不少车检机构负责人对380元的价格就有些抵触,但最后都成了跟风者,而其中一部分人也是抱着先涨上去看看,不行再降的想法。

  “我当时就觉得这个价格坚持不了一星期就得降下来。”这名业内人士表示,车检机构要的是业务量,此前各车检机构喊“亏损”主要是因为新车6年免上线政策的出台,“检测数量上去了,再低的价格都有利润。”

  省物价局通知今日约谈 要求提供财务报表及保证金收据

  昨日,省物价局终于有所动作,向各家车检机构下发通知,要求各车检机构提供财务报表,并将于今日约谈车检机构负责人。

  昨日上午,华商报记者从个别机动车检测机构了解到,有车检机构昨日接到省物价局的书面通知,“通知上要求我们提供2014年和2015的财务报表,公司及法人代表的基本情况,并要求负责人于明天(30日)上午9点到省物价局进行约谈。”一车检机构的负责人说,物价局还要求车检机构提供当初向机动车检测协会缴纳10万元保证金的收款收据,“应该是要调查一些情况吧。”

  但华商报记者再次采访省物价局,仍未得到任何回复。

  是否涉嫌价格垄断由物价部门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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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26日,陕西省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15年年会暨新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热点问题研讨会召开,多名律师及专家一起对近期机动车检测涨价所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了讨论。

  与会律师韩朝泽还拟了一份请求函,分别发送给省物价局、省工商局,请求以上单位依法履行自己的职责,如果相关部门在法定期限内不履行法定职责,他将依法起诉对方行政不作为。

  针对此次西安27家机动车检测机构涨价涉嫌垄断的问题,昨日下午,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陕西省人民政府、陕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对两部门职能的划分,涉嫌价格垄断行为的界定,属于物价部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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