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陕西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省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刘宝琴就我省实施全面两孩政策答记者问。
我省什么时候开始实施全面两孩政策?
明年元旦起新出生的二孩都符合政策
刘宝琴说,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我省全面两孩政策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实施对象为一方户籍或居住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夫妻,现生育或合法收养了一个子女的,均可再生育一胎子女。也就是说,在2016年1月1日以后所有新出生的二孩都应当是符合政策的。
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生育还要不要审批?
不审批 只登记
刘宝琴介绍,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我省对一对夫妻生育两个以内的孩子,实行生育登记制度,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不需要审批。省卫计委也将制定具体意见,指导各地对于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孩子的夫妻,到现居住地或户籍地计划生育妇幼保健服务机构去登记,在登记过程中提供生殖健康、优生优育、避孕节育方面的指导、咨询和服务。
简单来说,也就是现在生育一孩的夫妇,在生育前办理的登记备案制度类似。
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如果自愿只生育一个孩子,能否享受独生子女父母的奖励优待?
今后不再有独生子女奖励优待政策了
刘宝琴解释,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政策调整前的计划生育家庭继续按规定的条件、标准、年限享受各项奖励扶助、特别扶助、优先优惠政策。也就是说,已经领取了独生子女证的家庭,今后享受的计生政策和你正在享受的没有区别。
但政策调整后自愿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将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相关奖励优惠政策。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再生育的,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此前享受的不退还。
婚育、生育假是如何规定的?
我省将修订地方法规 延长生育假
刘宝琴说,当前,男女初婚年龄已经到了25岁左右,初育年龄到了26岁以上,没有必要再鼓励晚婚晚育,因为年龄太大,对于母婴的安全、健康等方面都不利。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明确规定,符合法律法规生育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这就意味着无论是一孩还是两孩,甚至一些符合地方法规规定的再生育三孩以上的,都可以享有延长生育假的相关奖励以及其他相关的社会福利。
我省生育假如何延长,需等新修订的《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作出明确规定。
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我省是否会现婴儿潮?
每年预计多出生4、5万人
根据省卫计委的调查,我省符合全面两孩政策的目标人群共有236.7万对,其中城镇有103.5万对,农村有133.2万对。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我省今后几年出生人口总量会有一定幅度的增长,预计每年平均多出生4-5万人,自增率将增加1-1.3个千分点,人口规模不会快速扩大。
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孕产妇特别是高龄孕产妇会增加,如何保障母婴安全?
三年县县建成危重孕产妇急救中心
在这方面,我省将加强产科、危重孕产妇急救中心建设,增加产科床位,力争用三年时间每个县都能建成危重孕产妇急救中心。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置高危产妇门诊,健全接诊、会诊、转诊的工作机制,加强产科、儿科助产师的培训,提高服务能力。加强优生优育宣传和咨询服务,全面实施孕前优生筛查和孕产妇系统保健免费基本服务项目,完善出生缺陷三级预防机制。加强辅助生育中心建设,有效解决大龄夫妻不孕不育问题。
华商记者 郝蕾
编辑:华商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