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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陕西政府定价项目缩减55%

西安新闻 陕西传媒网 作者:王向华 2016-01-23 10:28:50
[摘要]2015年,陕西省价格改革取得重要进展,其中,仅政府定价项目缩减比例达55%。

  陕西传媒网讯(陕西日报记者 王向华)记者1月22日从省物价局获悉,2015年,陕西省价格改革取得重要进展,其中,仅政府定价项目缩减比例达55%。取消暂停免征9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市场价格环境进一步优化。

  据了解,2015年,陕西省修订并发布《陕西省定价目录(2015版)》,进一步简政放权,保留政府定价项目13类38项,缩减比例达55%。其中授权市县政府管理24项,占全部定价项目的63%,价格的市场化程度进一步提升,市县政府价格职权进一步充实。在电价方面,全面放开外送电交易价格;两次降低陕西电网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及销售电价,年可减轻工商业用户负担14亿元;出台了燃煤电厂超低排放环保电价、大用户直供电和支持省内水电发展的价格政策。在气价方面,在全省已通管道气的市县实施居民阶梯气价制度;制定天然气调价方案,根据陕西实际将国家三次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调整并作一步执行,期间减轻用户用气负担约27亿元;稳定居民小区自备锅炉采暖用气价格;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每立方米下调0.63元,年降价金额约23亿元;下放省内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管理权限,放开天然气直供用户、LNG用气门站价格。油价方面,放开甲醇汽油价格,19次(7升12降)调整成品油最高零售价格,汽、柴油价格每吨累计分别降低670元和715元。在水价方面,各地陆续调整城市供水价格,目前已有11个设市城市建立了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在礼泉县的宝鸡峡、大荔县的东雷一黄、富平县的桃曲坡三个灌区实行的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顺利完成,促进了农业用水节水增效。环保价格方面,落实国家政策规定,将我省废气中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污费、污水中的化学需氧量、氨氮和五项主要重金属排污费征收标准分别提高一倍至1.20元、1.40元/污染当量,并根据企业污染物排放浓度值和排放量实行差别收费。在教育、医药和交通价格方面,放开了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民办技工学校、民办高校学费和住宿费;放开除麻醉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以外的所有药品价格,建立了药品价格监测预警机制;降低公路客运燃油附加费标准,下放了汽车客运站服务收费管理权限,放开了铁路旅客、货物运输延伸服务收费。

  与此同时,进一步优化市场价格环境。去年,陕西取消、暂停、免征9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降低1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年减轻社会负担约50亿元;取消收费证核发和年审,同步建立收费单位情况和收支状况年度报告制度,全面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网上监管。目前,陕西省已建成全国四级联网12358价格举报系统,共设立呼叫坐席130个,呼叫网络覆盖全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缓解价格矛盾。

编辑:王秋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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