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首页 > 新闻 > 国内 > 国内 > 正文

北京原交管局长被判无期 “京A”车牌换房产商铺

国内 中安在线-安徽日报 2016-02-22 10:54:45
[摘要]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日前就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原局长宋建国涉嫌受贿一案作出裁定。驳回宋建国对一审法院判决的上诉,维持原判。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日前就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原局长宋建国涉嫌受贿一案作出裁定。法院裁定驳回宋建国对一审法院判决的上诉,维持原判。至此,宋建国受贿罪罪名成立,依法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根据公诉机关指控,2004年至2014年4月间,宋建国利用其先后担任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局长、北京市交管局局长的职务便利,分别为北京新月联合汽车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北京马桥神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翟某、北京盘古氏投资有限公司负责人郭某等人在办理“京A”机动车号牌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索取、非法收受上述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390余万元。

  检察机关查明,2008年至2012年,宋建国为其情妇王某,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94万元向马桥神龙公司法定代表人翟某购买其公司在通州区开发的房屋2套;收受翟某给予的其公司在通州区开发的商铺2套,价值人民币486.408万元。

  据了解,宋建国喜欢字画,早年认识了经营北京融德画廊的孙某某。2009年到2014年4月,宋建国先后介绍新月联合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北京盘古氏投资有限公司负责人郭某、中国油画协会副主席董某某等人到孙某某的画廊里购买字画,而这几人均找过宋建国办理“京A”车牌,宋建国都帮他们办成。孙某某称,他和宋建国达成默契,只要宋“介绍”的买卖,他和宋分成,至案发前,宋建国获得的收入高达1530万元。

编辑:时隙

相关热词搜索: 交管局长被判无期

上一篇:地铁男子逃票被抓 推倒地铁工作人员致其昏厥 下一篇:找到3名失联小孩了 上山玩耍迷路已失联三天

表达看法

本地 新闻 娱乐 财经 数码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