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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男子虚构抚养侄女事实 为分弟弟死亡赔偿金

社会新闻 大河报 2016-04-06 14:46:01
[摘要]以“自幼抚养”未成年侄女为名,家住濮阳市濮阳县的程某夫妇向法院提起虚假民事诉讼,谋求争夺亡弟死亡赔偿款。

  核心提示|以“自幼抚养”未成年侄女为名,家住濮阳市濮阳县的程某夫妇向法院提起虚假民事诉讼,谋求争夺亡弟死亡赔偿款。机关算尽,这对夫妇以涉嫌虚假诉讼罪被濮阳县检察院移交公诉部门审查起诉。4月5日,该市检察机关向大河报记者透露,这是《刑法修正案(九)》自施行以来,该院立案监督的我省濮阳市首例虚假民事诉讼案。

  [悲剧]弟弟意外车祸死亡,为争财产起邪念

  程某家住濮阳县,平时靠送桶装水为生。其三弟程某某,10年前与一名女子李某相识,后来生下了一个女孩儿,但当时没有领取结婚证。2015年5月8日,程某某因车祸去世。肇事司机被控制之后,赔偿一事便提上了日程。因肇事车辆仅有交强险,总赔付金额10万左右。就是这10万元的赔偿款,让程某起了邪念。

  随后,程某向濮阳县城关镇法庭提起诉讼称,其三弟程某某的孩子自出生起至5岁一直由他们夫妇抚养,且支出巨额抚养费,要求分割6万元左右的赔偿款。

  [审理]法庭上出现两张出生证,让办案人员起了疑心

  办案人员说,程某因此向法庭提交了很多证据,其中一份是其侄女的出生证明,意在证明孩子一直由其抚养,程某所在的村委还有一份证明,内容大概为程某某将孩子托付给程某抚养,程某将孩子托付给村中一位老人,每月支付2800元的抚养费。

  但这张证明让办案人员起了疑心,一个农村的孩子,抚养费怎么会有这么高?同年11月份,此起民事诉讼案的被告人,即程某某的妻子李某到该市濮阳县检察院控申科递交了相关申诉材料。李某称,程某私自进入其住处,将银行卡、李某的衣物、孩子的出生证明等窃走。程某的弟媳妇补了一张出生证,为此,程某和李某在对簿公堂时出现了两张出生证。

  对此,办案人员开始对程某提供的证据等进行外围调查。

  [逆转]为争夺死亡赔偿款,虚构抚养侄女事实触法

  4月5日,据濮阳县检察院工作人员介绍,程某的邻居告诉办案人员,他们从没见这个孩子被程某抚养过。办案人员还去了其弟程某某的住处,这些邻居反映,自小孩儿出生开始,一直都是在这里居住,不曾见寄养出去。

  至此,办案人员分析,程某这是在虚构事实,意图分割这笔赔偿款。濮阳县检察院侦查监督局督促公安部门,对程某的这一行为进行详细调查。

  程某夫妇到案后,程某主动承认自称抚养侄女这一事实是虚构的,意在根据这一情况获得弟弟的死亡赔偿金。随后,程某夫妇被批捕,目前该案件已经进入起诉阶段。

  [说法]《刑法修正案(九)》施行后,濮阳地区首例虚假诉讼案

  2015年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正式施行,其中规定: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构成虚假诉讼罪。而程某向法庭提起虚假诉讼的时间是11月9日,时间刚好符合。

  “程某为争夺财产,通过虚构事实等起诉弟媳,妨害了正常的司法秩序,如果法律不能伸张正义,势必会侵害李某的合法权益。”该县检察机关相关人士说。

  2015年12月22日,该院侦查监督局通知公安机关对程某等人以涉嫌虚假诉讼罪进行立案侦查。目前该案件已经进入起诉阶段,等待这对夫妇的是法律的公正裁决。据悉,这是《刑法修正案(九)》施行后濮阳地区发生的第一例虚假诉讼案。

编辑:白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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