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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补助对象索取"感谢费" 村主任被处分

社会新闻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2016-04-08 08:32:40
[摘要]2014年12月12日,广丰区纪委接到一封信访举报件,反映“少阳村村委会主任余瑞平利用职务之便向一名困难群众夏种芳索要3000元”。2013年3月,夏种芳第二笔危房改造补助款到账后,余瑞平来到夏种芳家询问其危房改造补助款下拨情况。

  原标题:【"四风"监督哨】向补助对象索取"感谢费" 村主任被处分

  【“四风”监督哨】向补助对象索取“感谢费” 村主任被处分

  ——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区少阳乡少阳村村委会主任余瑞平违纪问题剖析

  “作为村委会主任,本该清廉勤政为村民办实事办好事,但我却罔顾党纪,滋生贪念,在协助乡政府从事农户申报危房改造补助工作过程中,以请客吃饭为名,向补助对象索取‘感谢费’,最终付出了代价。”这是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区少阳乡少阳村村委会主任余瑞平在接受组织调查时痛心的悔悟。

  2014年12月12日,广丰区纪委接到一封信访举报件,反映“少阳村村委会主任余瑞平利用职务之便向一名困难群众夏种芳索要3000元”。

  区纪委次日即成立调查组,迅速赶往少阳乡少阳村展开调查。调查组查看了该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发放的账单,同时约谈了少阳乡分管民政的副乡长、少阳村支书、驻组村干部及夏种芳等人,初步认定举报基本属实。

  证据确凿后,调查组立即约谈了余瑞平。“是夏种芳自愿送给我的‘辛苦费’。”刚开始,余瑞平还抱着侥幸心理,百般抵赖。当证据摆在面前时,他面红耳赤地低下了头,最后承认自己违规的事实。

  夏种芳是农村特困户,其居住的房屋是祖辈遗留给他的一处破旧不堪的危房。2011年年底,夏种芳听说“困难户可以申请危房改造补助”,于是请亲戚代其写了一份危房补助申请送到村委会,村、乡按申报程序逐级上报。

  2012年10月,夏种芳的房屋通过区里的验收小组验收后,区里分当年年末、次年年初两次每次7500元共15000元,下拨给夏种芳个人。

  2013年3月,夏种芳第二笔危房改造补助款到账后,余瑞平来到夏种芳家询问其危房改造补助款下拨情况。

  夏种芳说,“第一笔钱已经收到并使用了,第二笔钱才刚刚收到,还没来得及去取。”余瑞平应声说,“你这个补助名额,是我们村里和乡里考虑到你家庭困难,大家努力为你争取来的。如果你有诚意就拿2000元钱出来,由我替你请大家到餐馆吃个饭表达下你的心意。”

  过了几天,夏种芳在村委会门口将1500元交到余瑞平手中,而余瑞平将这笔钱占为已有。调查组调查期间,余瑞平将1500元退还给夏种芳。

  问题线索查清后,区纪委立即将此线索移交给少阳乡纪委立案处理。2015年4月27日,少阳党委会研究决定,给予余瑞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江西省纪委)

编辑:李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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