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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2020年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达到1.5万元以上

关注 西部网 作者:李阳 张昕 2016-04-19 13:04:54
[摘要]陕西省委、省政府近日出台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提升农产品加工业水平,加强农产品流通设施和市场建设,推进农业产业链整合和价值链提升,大力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

  原标题:陕西:2020年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达到1.5万元以上

  陕西省委、省政府近日出台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

  《意见》提出,“十三五”时期我省农村改革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到2020年,农业增加值达到2500亿元,粮食产量稳定在1150万吨以上,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达到1.5万元以上,农业现代化取得明显进展,城乡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基本形成。《意见》从6个方面提出了33项具体措施。

  在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扎实推进特色现代农业建设方面。 要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健全现代农业科技创新推广体系,全面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加快推进现代种业发展,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水平,优化农业生产结构和区域布局,基本实现果业强省目标,实施“走出去”战略。

  在坚持农业绿色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方面。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大面源污染治理力度,充分发挥农业生态系统功能,强化食品安全监管。

  在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方面。提升农产品加工业水平,加强农产品流通设施和市场建设,推进农业产业链整合和价值链提升,大力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

  在推动城乡协调发展,加强美丽乡村建设方面。继续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继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健全城乡平等的劳动就业制度,继续推进农民工市民化,以重点示范镇和文化旅游名镇建设为重点提升城镇化水平,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在破解制约农村发展难题,不断深化农村改革方面。健全农业农村投入持续增长机制,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推动金融资源投向农村,完善农业保险制度,完成镇村综合改革。

  加强和改善党对“三农”工作领导,提高做好农村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强化总揽和协调作用,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创新和完善乡村治理机制,坚持不懈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陕西广播电视台《新闻联播》记者 李阳 张昕)

编辑:白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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