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讯(记者 任娇)省教育厅昨日发布《陕西省教育扶贫实施方案》,提出将实施贫困家庭就学子女精准资助,逐步提高学前教育财政补助标准,“十三五”期间每个乡镇1所公办幼儿园。
方案要求,统一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到2017年,全面落实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对贫困家庭寄宿生按照每生每年小学1000元、初中1250元的标准补助生活费。
从2015年秋季学期起,对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免除学费,对贫困家庭普通高中学生每生每年发放2500元的助学金生活补助,对中等职业学校一、二年级在校贫困家庭学生每生每年发放2000元的助学金生活补助。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对全省普通高中学生免除学费。
对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大学生每生每年发放6000元的助学金生活补助,学费、住宿费高出国家助学贷款限额部分,以及助学金生活补助超出国家助学金标准部分由所在高校从资助专项基金中全额补助。
“十三五”期间,力争全省每个乡镇均有1所公办幼儿园,人口密集的县城至少有2所公办幼儿园,全省公办幼儿园数量达到幼儿园总数的50%,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达到在园幼儿总数的50%以上,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6%。
实施“省属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参与一批本科录取的省属高校每年安排不低于本校3%的计划招收农村学生,继续实施省属自主招生试点高校面向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计划,每年按照不低于试点高校本科招生规模的2%安排。
编辑:雷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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