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首页 > 新闻 > 陕西 > 滚动新闻 > 正文

蓝山公馆一业主拒缴物业费 物业直接停了业主水

滚动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马群 2016-05-03 11:34:52
[摘要]业主觉得物业服务差拒缴物业费,物业直接停了业主水。

  业主觉得物业服务差拒缴物业费,物业直接停了业主水。

  近日,西安市长安南路农林巷蓝山公馆一业主箱华商报反映,称自己认为小区物业服务差,想用拒交物业费的方法让物业提升服务水平,“没想到我们物业不但不整改,还给我停水了!。”

  昨日,华商报记者从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了解到,蓝山公馆小区由陕西兰宇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建设,共522户,2013年5月交付使用,现由西安市福全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管理服务。

  关于业主反映的问题,经查,2015年7月至2016年4月,该小区高层22606户业主以物业服务不到位为原因,拒绝交水费、电梯费、生活垃圾费及物业费共计2079元。目前,经雁塔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协调,供水已恢复正常,但该业主仍未缴纳所欠费用。

  针对业主反映物业服务差的问题,4月26日,西安市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已约谈该小区物业法人,要求物业公司在小区内醒目位置公示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及收费标准,接受业主的监督。

  同时,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水费、公摊费、垃圾费涉及到公共利益的非,业主不能以对物业服务不满意而拒缴,如业主对物业服务合同有异议,建议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华商记者 马群



 

编辑:华商报供稿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急!2岁孩子撞伤急需破伤风免疫球蛋白

表达看法

本地 新闻 娱乐 财经 数码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