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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长安区酒驾逆行 撞死三轮车司机被判刑

滚动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张成龙 2016-05-25 10:17:30
[摘要]2015年12月4日12时30分许,孙某某酒后驾驶陕AV269F号小型轿车沿长安区上林苑三路由南向北行驶至上林苑三路中段时,由于操作不当,车辆逆向...
  2015年12月4日12时30分许,孙某某酒后驾驶陕AV269F号小型轿车沿长安区上林苑三路由南向北行驶至上林苑三路中段时,由于操作不当,车辆逆向驶入相对方向车道,适逢张某某驾驶电动三轮车由北向南行驶至此处,两车发生碰撞,致张某某受伤,张某某经送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经血醇检验孙某某血醇浓度为165.34mg/100ML。

  经事故责任认定:孙某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张某某无责任。经法医学鉴定,张某某系被钝性外力作用致重型颅脑损伤而死亡。案发当晚,孙某某到公安机关主动投案,事故发生后孙某某与被害人家属就民事部分达成协议,并履行完毕。

  近日,长安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孙某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又三个月,宣告缓刑二年。

  华商记者 张成龙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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