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某是长安区人,在西安做生意的他一直在各货运站发货。赵某经过长期观察发现,物流公司门前对方的货物上有货主信息。于是,他便打起了歪主意。
从去年2月至12月,赵某在本市各物流市场的商户门前暗中观察并记住门前堆放货物的货主信息,然后冒充货主联系物流商户,谎称需要进货或者发货但所带现金不足,向物流商户借钱。如果物流商户不愿借钱,他便以自己货物仍在物流商户处骗住对方信任,物流商户信以为真后,赵某便让自己的司机或弟弟前去拿钱,随即自己前去拿钱,向物流商户谎称自己就是货主的司机或者弟弟,得手后的赃款用于个人消费。在这期间,赵某在新城区海纳物流、中储物流、未央区大明宫汽配城物流区、莲湖区解家村小区三号环南批发市场等物流市场,骗取王某某、熊某某、黄某、姜某某等12人现金共计人民币23790元
由于赵某“借钱”后无法归还引起一些物流公司的注意。去年12月4日,赵某甲再次到新城区中储物流熊某某处诈骗财物时,熊某某当场识破并报警,后赵某被民警抓获。
近日,新城区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对赵某提起公诉。
华商记者 张成龙 实习生 来梦晓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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