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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南路人行道开停车场追踪 被要求暂停收费

滚动新闻 长江日报 作者:佘晖 2016-07-20 16:03:14
[摘要]长安南路长延居小区南侧的人行道上,有人在地上设置了地桩,画有车位,公开收费停车,还能包月。

  长安南路长延居小区南侧的人行道上,有人在地上设置了地桩,画有车位,公开收费停车,还能包月。

  长安路人行道上停车场把人行道都快占完了

  “把人行道都占完了,都好几年了,不知道是谁允许的?”市民说,每次想从这里经过的时候,还得小心翼翼的避让着停车场停放的车辆。

  这个停车场在道沿上,占据了十多米的人行道,供行人走的路面不到2米。停车场的负责人称有手续,但人在外地,暂时拿不出来。

  19日,雁塔区城管执法局停放办的负责人称,这个停车场的位置在道路红线以外的区域,并没有在城管执法部门办理过手续。

  长延居小区物业办负责人说,这个停车场和小区没有关系。

  经过初步核查,该停车场未在交警雁塔大队备案。

  20日上午,西安市公安交警支队雁塔大队民警再次前往停车场进行查看,停车场负责人称,21日会提供出停车场的手续。交警要求停车场暂停收费,等将手续查验了之后再研究处理办法。

  有办法《规定》 停车泊位影响了行人可撤销

  今年7月6日,西安市法制办公布《西安市停车场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办法》规定,禁止在城市主干道和快速路的机动车道、净宽小于四米的人行道等区域设置道路临时停车泊位。若临时停车泊位所在的道路交通状况发生变化,影响了行人、车辆通行的可调整或撤销。

  实际生活中,有的单位或经营场所会在自家门前车位上设置水泥桩、地锁等,对此,《办法》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道路临时停车泊位上设置地桩、地锁等障碍物。若擅自设置障碍物;若擅自设置障碍物影响道路临时停车泊位使用,公安交管部门最高将处2000元罚款,并清理取缔违法设施。

  关于这个停车场 市民有两个疑问

  华商记者在暗访中发现,该停车场提供给车主的是该有“西安市机动车停放服务中心财务专用章”的陕西省非经营性停车收费票据。昨日,华商报记者多次拨打票据上西安市停放服务中心的监督电话,均无人接听。

  众多周知,长安路是西安的南北中轴线,其在西安城区交通中的作用不言而喻。那么,究竟是谁在中轴线的人行道上设置了有50多个多位的停车场公开收费呢?昨日,华商报对此事进行报道了此事,引发了市民的广泛讨论。市民孙先生认为,这个停车场的疑点很多,

  疑点一:假如这个停车场有手续,但停车场快把人行道占完了,距离长延居小区门口的幼儿园仅有10米左右的距离,这和2014年7月实施的《西安市人行道机动车临时停车站点设置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不能设置停车位的区域包括中小学、幼儿园出入口两侧50米范围内”、“停车位设置后,剩余人行道宽不低于2.5米”有矛盾,审批这个停车场的部门究竟是如何现场查看并审批的?

  疑点二:雁塔城管和交警部门明显都知道这个停车场,又是在长安路边,如果没有手续,是个黑停车场的话,为什么能存在这么多年而没有被取缔?收的钱都去哪儿了?

  20日下午,华报记者了解到,雁塔区交委会也已经介入了对此事的调查。

  华商记者 佘晖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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