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19日11时15分,再316国道1911+500米处(机场小学路段),一辆红色无牌两轮摩托车与一辆两轮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摩托车驾驶员送至屋里医院后离开。望肇事者尽快到高新交警大队投案自首。有知情者提供有价值信息或将肇事者扭送公安机关者奖励5000元人民币。
安康市公安局高新分局交警大队
联系人:王警官 电话13772236663
徐警官 电话18009152991 0915-8196122
华商记者 王培民
编辑:强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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