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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7月起 未在划定经营区域进行户外烧烤依法取缔

滚动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雷婧 2016-10-26 23:07:52
[摘要]2017年7月1日起,对未在划定烧烤集中经营区域内从事室外烧烤作业的,或在划定区域内从事烧烤作业超标排放油烟的,依法予以取缔。

  近日,《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餐饮业使用清洁能源和规范烧烤摊点经营的通知》发布,要求2017年7月1日起,对未在划定烧烤集中经营区域内从事室外烧烤作业的,或在划定区域内从事烧烤作业超标排放油烟的,依法予以取缔。

  通知内容包括,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和规范烧烤摊点经营。要求烧烤经营户应尽可能在室内进行烧烤作业。市城管局牵头负责全市烧烤摊点规范整治、日常监督管理和考核工作。制定出台整治实施方案,按照减少数量、布局合理、管理规范的原则,指导各区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科学划定烧烤摊点集中经营区域,明确整治标准、完成时间、考核验收办法,确保规范整治工作有序推进,整治效果明显,长效机制完善。在划定的烧烤摊点集中经营区域内进行露天烧烤作业的,经营户须使用油烟收集处理后能够达标排放的环保型烧烤炉具。

  各区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按照鼓励进入室内经营、室外划定区域集中规范经营、不规范经营摊点逐步取缔的原则,由点到面、分步推进,全面完成烧烤摊点规范整治任务。在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1—3个烧烤摊点集中经营区域示范点建设任务;在示范建设的基础上,2017年6月30日前全面完成烧烤摊点规范整治任务;2017年7月1日起,对未在划定烧烤集中经营区域内从事室外烧烤作业的,或在划定区域内从事烧烤作业超标排放油烟的,依法予以取缔。

  华商报记者 雷婧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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