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奈之下,汪先生和朋友连夜赶往西安。
汪先生手持的证据是他堂哥邮政卡的流水和10月30日的转账凭证,上面可以看见,他的确是将2.7万元转入了尾号为78的工商银行卡上。他给刘某发了信息,大意是说,只要愿意退还钱,零头不要都可以,但一直没有得到刘某的回信,“打电话对方也不接。”
1日下午,华商报记者和兰州市公安局安宁分局十里店派出所取得了联系,值班民警证实说,汪先生的确去派出所报过警,民警也给刘某打过电话,但没有什么效果。
1日下午3时许,根据汪先生提供的电话号码,华商记者给刘某拨过去询问情况,但刘某张口就说,他们这是电信诈骗。记者问他的卡上究竟有没有多出一笔钱来,对方也是满口脏话。
刘某的居住地是公安碑林分局文艺路派出所辖区,下午4时许,汪先生也向文艺路派出所进行了求助,随后,派出所民警给刘某打电话时核实此事,刘某的态度依然很蛮横。
“我们也去法院咨询了,法院的诉讼程序很复杂,我们也是打工族,实在是郁闷啊!”汪先生有些想不通,怀疑他们是骗子,可以到派出所或者是政府部门去核查啊,不是自己的东西,要是拿了,心里会安吗?
11月1日晚,陕西高瑾律师事务所高瑾律师说, 如果对方拒绝还款,可以搜集转账错误的证据,然后向收款方所在辖区法院提起“不当得利”诉讼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二十九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不当利益返受损失的人。
华商记者 卿荣波/文 强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