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规划时垃圾房在二期小区内 施工时称垃圾房在三期内
该小区物业管理由陕西嘉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每平米1.1元/月。在业主联合追问下,华商报记者在该小区物业办公室看到一份由西安兆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在2016年11月2日发布的《关于爱蓝堡小区垃圾房改扩建的函告》:因爱蓝堡小区垃圾房位置属于长安商贸中心三期工程建设用地范围,现我公司对此垃圾房进行改扩建,改扩建后均同时满足爱蓝堡及长安商贸中心垃圾收集与处理功能。望陕西嘉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爱蓝堡管理处,解决好临时垃圾收集事宜。
而在此次开发商西安兆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向物业发函所附属的“长安商贸中心三期工程建设用地范围内”,将垃圾房规划在二期用地分界线之上,即一部分在爱蓝堡小区内,一部分在商贸中心。
为何在小区内张贴的通知中未交待清改扩建后的垃圾房用途?陕西嘉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爱蓝堡管理处田经理解释,“11月2日我收到开发商的函件后,就根据函件内容简单拟定了一个通知。”
将住宅区内垃圾房该为商住混用是否符合规划?在田经理向华商报记者出示一份该小区竣工验收时的规划,时间为2012年5月31日由西安市规划局长安分局验收,在验收规划图中可以清楚地看到原垃圾房在二期用地分界线内,即属于爱蓝堡小区。
截至发稿时,开发商西安兆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未对垃圾房扩建的规划问题作出解释。
华商报记者 任娇/文 张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