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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气站内违停还打人 咸阳一公交车司机获刑十个月

咸阳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薛望 2016-11-17 07:48:13
[摘要]一公交车司机加气站内违规停车,并打伤加气站工作人员。6月28日晚,公交车司机杨鹏(化名)驾驶公交车去加气,因其未按规定停放在专用加气位,工作人员拒绝加气,遂引发口角。

  一公交车司机加气站内违规停车,并打伤加气站工作人员。近日,渭城区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打人的公交车司机有期徒刑十个月,并赔偿受害人医疗费等8685.08元。

  6月28日晚,公交车司机杨鹏(化名)驾驶公交车去加气,因其未按规定停放在专用加气位,工作人员拒绝加气,遂引发口角。争吵过程中,杨鹏用“专用车位”的塑料牌,打向工作人员的右侧腰部致其受伤。次日,杨鹏在医院看望被打工作人员时支付了医疗费2000元。

  经司法鉴定,加气站工作人员右侧第9肋骨两处骨折,损伤程度属轻伤二级,十级伤残。

  渭城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鹏的行为侵犯了他人的身体健康权,构成故意伤害罪,并依法应承担赔偿责任。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判处杨鹏有期徒刑十个月,并赔偿受害人医疗费等8685.08元。 华商报记者 薛望 通讯员 刘岩 李汶禹

编辑:王玮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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