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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应尽量避免外出

滚动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肖琳 2016-12-08 22:29:37
[摘要]公安部门做好三环路(含三环)范围内重型、中型载货车,混凝土罐车等高排放车辆禁行工作。

华商报记者刚刚从西安市政府新闻办了解到,根据12月8日18时中央气象台全国霾区域预报,结合西安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情况,市气象、环保部门进行紧急会商,预测未来48小时西安环境空气质量仍将维持在重度污染水平,部分时段、区域可能出现严重污染。按照《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12月8日22时,启动西安市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建议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运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同时,西安市应急指挥部要求各相关成员单位在严格落实Ⅲ级应急响应及各项防护、建议性措施的基础上,再落实以下应急响应措施:

(一)教育部门督导幼儿园、中小学校等教育机构停止户外活动;

(二)公安部门做好三环路(含三环)范围内重型、中型载货车,混凝土罐车等高排放车辆禁行工作;

(三)环保部门督导20蒸吨(不含)以下工业燃煤锅炉使用单位停止运行;

(四)市发改委督导大唐灞桥热电厂、大唐户县第二热电厂、西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在保证供热的前提下,分阶段轮流限制发电;

(五)市市政局、西安城投集团督导所属供热企业强化减排措施,在保证供热、排放大气污染物达标的基础上,再减排30%;

(六)工信部门督导全市工业类重点大气污染源企业强化减排措施,污染物排放量减排30%;水泥粉磨企业停止生产;

(七)建设、城市管理、市政、交通、水务、轨道交通、棚户区改造管理部门督导除抢修抢险和特殊需要外的建设施工单位,停止室外作业;两类企业(预拌混凝土、砂浆企业)停止生产。

华商记者 肖琳

编辑:曹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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