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8日,西安市朱雀大街南段一小区,D1楼26层一住户家的阳台窗户掉落,掉到楼下的窗户已经支离破碎,物业在周边拉上了警戒线。把正在楼下倒垃圾的一位住户砸伤。华商报记者 黄利健 摄 卿荣波 文
律师:
业主和物业应承担法律责任
窗户为何坠落?昨日,小区物业称,还没有进到室内查看,所以还不好说。从事门窗制作的梁师傅说,推拉窗户突然脱落,可能是安装时没固定好,也可能是使用的时候没有注意保护或是遭遇了外力。
窗户“从天而降”砸伤路人,究竟谁来担责?
陕西海普睿诚律师事务所律师李耀华说,我国侵权责任法对物件损害责任有明确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窗户既属于房屋的组成部分,也是整个大楼的外部设施,业主是窗户的所有人和使用者,物业公司是管理人,因此,业主和物业应承担法律责任。
“掉落窗户的26楼住户是租住户,如果其在租住过程中有某些行动对窗户的安全性造成影响,也需要承担部分责任。”李耀华律师表示。 华商报记者 卿荣波 摄影 黄利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