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召开,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
(一)
免去:
常耀才的渭南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
马志军的渭南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二)
任命:
李会民为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宋建国为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贾守仁为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蒙振勤为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张振国的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周三军的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骆元平的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徐天宝的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张艳琴的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梁中喜的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杨春州的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左来拴的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张玉凤的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仵现荣的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田长安的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杨克武的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袁秋凤的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三)
任命:
任天利为渭南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吕晓春为渭南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石 列为渭南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申江生为渭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周加强为渭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去:
梁百炼的渭南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刘 炜的渭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牛芳团的渭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侯建设的渭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苟柳义的渭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华商记者 卫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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