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官称首份裁定系电脑中病毒出错
“是不是法院搞错了?”王先生急忙跑到法院找法官乔俐询问,然而得到的回答却是“第一份裁定书因为电脑中了病毒出错了,以第二份裁定为准。”
根据王先生提供的第一份裁定书的复印件以及第二份裁定的原件,华商报记者看到,两份裁定书案号相同(陕0821执异242号),对于案件事实的阐述以及对于审查查明的阐述也完全相同,只有最后一段,“本院认为”的内容完全相反,第一份裁定书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之规定驳回案外人异议,第二份裁定是根据第二十八条支持案外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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