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是今年发现的首起重大非法购买食用野生动物案件,这些动物均被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咸阳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站相关负责人介绍。
据了解,新版《野生动物保护法》今年1月1日开始施行,明确提出购买及食用野生动物都是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要承担法律责任。
目前,咸阳市森林公安局、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站正在对查获的野生动物进行保护等级分类,对案件进一步深挖调查。咸阳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站提醒市民,年关临近,切莫购买食用来源不明野生动物。
华商报记者 刘军伟 实习生 李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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