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在此次文明养犬宣传活动中收缴的这6只无证犬,待养犬人办理完登记手续后就可领回继续饲养,但是大型犬只必须在三环外一般限养区进行饲养。收缴的流浪犬会送到公安雁塔分局限养办的犬舍进行寄养。
看到民警正在宣传文明养犬,租住在该小区的张先生向民警反映:经常发现很多遛狗的主人不拴绳,任凭宠物上蹿下跳在小区的路面和绿化带内尽情撒欢,让怕狗者很担心。还有些小狗追着小区里的小孩跑。“赶紧给这些狗主人好好上上课,让他们知道怎么文明养犬。”张先生说。“有户人家养了两只狗,狗每天在楼梯间里又拉又尿,气味非常难闻。”小区居民李大爷说:“民警同志管得好。”
在该小区内,公安雁塔分局昆明路派出所的民警和分局限养办的工作人员一边将宣传资料发放到群众的手中,一边解答群众的问题。“办理养犬证明怎么年审?”、“狗的疫苗要咋打?”、“我的狗一直都没有证,现在能不能补办?”对于群众提出的关于养犬的问题,民警一一解答。
据参加此次宣传整治活动的民警介绍,申请养犬人应到所在地派出所办理登记手续,也可在区、县公安机关办理登记手续。未经登记,不得养犬。养犬登记每年检验一次。个人申请养犬登记时,需携带养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张;社区、居(村)民委员会出具的养犬证明;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犬只的检疫免疫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