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欲膨胀”当庭悔罪 称辜负职工信任
西安市检察院认为,被告人胡晓作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供他人从事经营活动,情节严重,应当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今日,西安中院开庭审理中,公诉方制作了资金流向示意图,在被告人席右前方的电脑屏幕上展示。头发花白的胡晓对起诉的内容并无异议。他说,借出去的公款是单位日常科研、生产的流动资金,按单位规定,他是没有权力将资金外借的。
辩护律师从被告人胡晓具有投案自首、退赃情节,系初犯、偶犯、一贯表现良好及胡晓身有重病等为由,希望法庭减轻、从轻处罚。
“我的内心一直在接受审判,犯罪根源在于没有克服私欲,主持工作不到两个月,私欲膨胀”,在最后陈述时,胡晓向该所职工道歉,称辜负了信任,“今后的生活只有一条路,就是赎罪。”。 西安市检察院检察长张民生在发表公诉意见时表示,被告人将手中的权利变成为自己谋利的工具,抱着侥幸心理以身试法,本案的审理再次对国家工作人员敲响警钟,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要始终坚持严以修身、严于律己、严于用权,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遵纪守法容不得半点松懈。
近1小时的庭审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将择日宣判。 华商记者 宁军 张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