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嫌疑人彭某:“肯定后悔么,但是我没想伤害娃,就是想让他(孩子父亲)给我一个说法。”
彭某说自己是外省人,在郭某的手下做装修吊顶工作,而那四万元也是他和手下几个工人的血汗钱,讨要两年一直讨要不到,所以才出此下策,自己被抓时,身上仅剩下三块钱。
嫌疑人彭某:“我当天身上一共一百多块钱,开宾馆花了一百,四十块钱给孩子买了盒饭,有木须肉,炒鸡蛋……我自己都没吃。”
虽然对欠债工头的儿子并没有伤害,但非法拘禁4岁幼童28个小时的极端行为却触犯了法律,目前彭某被咸阳警方刑事拘留,而民警在了解到实际情况后,也正在协调欠债的工头郭某尽快将所欠工资还给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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