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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童养媳12岁结婚14岁生女 怀孕时曾被小叔强奸

社会新闻 红星新闻 2017-02-19 09:05:04
[摘要]2016年5月底,网上出现一则爆炸性新闻,“重庆三姐妹成童养媳,其中一人14岁生女,8年4次逃跑。

马泮艳

  寻求帮助:法院调解,两人离婚

  生下儿子后,陈学生带她去派出所拍照,做身份证,两人还拍了张合影。2011年,马泮艳查询户口,发现自己的婚姻状况一栏里写着已婚,这才知道,合影原来是做结婚证用的。

  2008年,20岁的她再也无法容忍和一个讨厌的老男人生活在一起。她偷出身份证,在巫山县城的宾馆做了两个月服务员,攒下1200元后去广东闯荡。

  一个偶然的机会,马泮艳在广州遇到一名在政府工作的大姐。聊着聊着,马泮艳把自己的经历告诉了大姐。最后,这位大姐鼓励马泮艳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帮她找记者曝光。此事引起了媒体的关注,很快发生转折,2016年6月4日凌晨,经法院调解,两人宣布离婚。

  马泮艳说:报案9个月,公安局一直没有给我回复

  婚姻的枷锁打开了,但马泮艳不想这样结束,“他们断送了一个正常人的人生,必须让那些人付出代价”。在马泮艳提供给红星新闻记者的一份询问笔录显示,2016年5月4日,她到双龙派出所报案,控告陈学生在自己未成年时强行发生性关系,强奸幼女;大伯马正松、姑父罗元道拐卖幼女;双龙派出所与办结婚证的工作人员渎职。然而9个月过去了,公安局一直没有给她回复。

  巫山县公安局政治处一郑姓警官告诉红星新闻记者,此事正在调查,有结果会对外公布。但是对于为何8个月都没立案,郑警官未作回复。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明确表明,一般情况七内决定是否立案;特别重、复杂线索经(市)级公安机关负责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延至六十日。巫山县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则称,马泮艳的案件由县委宣传部统一公布。

编辑:杨蓓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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