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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聘当天盗窃营业款 16岁女孩怀孕取保时逃回老家

要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宁军 2017-03-01 16:43:16
[摘要]应聘西安某酒店员工的当天,16岁的女孩颜某就从前台偷走了数千元营业款,又在怀孕取保期间逃回甘肃老家。

  应聘西安某酒店员工的当天,16岁的女孩颜某就从前台偷走了数千元营业款,又在怀孕取保期间逃回甘肃老家。近日,未央区法院不公开审理该案,颜某一审被判拘役6个月。

  颜某出生在甘肃省一个偏僻的山镇,自幼父母离异,她在姥姥家长大、上学,父母长年不在身边。在缺乏父母关爱的同时,颜某也享受着姥姥姥爷的溺爱。2015年初,16岁的颜某刚上中学就辍学,经常夜不归宿,在外流浪,沉迷手机,还爱大手大脚花钱。时间长了,她不好意思向家里要钱,干脆不辞而别,先后在成都、广州打工。

  2015年2月,颜某随亲戚来到西安。后来,在看到西安北郊某酒店招聘员工时,她就以“张某”名义应聘,同年6月5日,颜某被该酒店招聘到前台工作,酒店方面安排她先在大厅熟悉环境。当天中午2时,颜某看到一楼大厅和前台没人,迅速从酒店前台一个抽屉拿出一把钥匙,打开放现金的抽屉,抽走了装有现金的信封放在自己包里,又把钥匙放回原处,然后继续玩手机。下午5时,颜某又趁无人,从另一抽屉偷了几千元钱,拿着包逃离酒店回到住处。几天后,颜某带着钱同亲戚、“男朋友”一起回到了她的甘肃老家,将所盗赃款挥霍一空。回到西安后,由于心虚,她干脆住在“男朋友”的老家蓝田县。

  发现7741元营业款被盗后,酒店员工当即报警。2015年8月25日,警方将颜某抓获,当公安机关准备对其采取强制措施时,发现颜某已怀孕,对其依法取保候审。但在取保期间,颜某违反法律规定,逃回老家,公安机关通过网上追逃,于2016年8月21日成功将颜某抓获,并将其逮捕。

  近日,未央区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庭依法不公开审理了盗窃案。庭审中,颜某在最后陈述时泣不成声,其父母也泪流满面。考虑颜某犯罪时系未成年人,又能积极退赔悔过,一审判处其拘役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华商记者 宁军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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