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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讨欠款 陕北男子偷走公司价值18万元推土机装载机

要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张成龙 2017-03-01 21:38:54
[摘要]一陕北农民为向催要欠款和拖欠的工资,一气之下监守自盗,利用担任门卫的便利任性维权,偷走公司价值18万元的推土机和装载机,最终难逃法网。

一陕北农民为向催要欠款和拖欠的工资,一气之下监守自盗,利用担任门卫的便利任性维权,偷走公司价值18万元的推土机和装载机,最终难逃法网。

惠某是陕北人,其因与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存在16万元的工程款纠纷,多次向李某催要欠款未果。后经两人协商,惠某于2015年8月开始在该公司上班,负责公司门卫工作。

数月后,李某不仅仍未向惠某偿还欠款,还拖欠了惠某在此期间的工资。2016年1月25日,惠某按耐不住讨债未果的愤慨,利用独自看门之机,将停放在公司院内的一台推土机和一台装载机(经价格鉴定共计价值18.4万元)拉运至其陕北老家,并将装载机用于抵押借款。

次日,李某向公安机关报案。惠某被抓获后,民警将涉案的推土机及装载机追回并发还公司,该公司也提交了对惠某予以谅解的书面意见。

长安区法院经审理,据上述查明事实认为:被告人惠某在将涉案公司财产控制占有后明确表示在李某还款前其不愿归还,且已将装载机抵押于他人。据此,惠某对涉案财产占有意愿明显,处置方式足以导致财产权属发生变更,其转移公司财产亦不属法定留置权利。基于以上认定,惠某作为公司聘用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将公司财产占为己有,且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鉴于被告人惠某具有坦白情节,其实施相关行为系因确与李某存在债务纠纷,且已获被害单位谅解。

因此,惠某因犯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华商记者 张成龙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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