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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纪委通报3起问责典型案例 眉县住建局局长被问责

要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张小刚 2017-03-23 18:40:02
[摘要]宝鸡市纪委通报了近期发生的3起问责典型案例,眉县一小区一房多卖,眉县住建局局长张亚儒,副局长魏宏策、赵宏,以及县住房保障中心主任师永雄被问责。

昨日,宝鸡市纪委通报了近期发生的3起问责典型案例,眉县一小区一房多卖,眉县住建局局长张亚儒,副局长魏宏策、赵宏,以及县住房保障中心主任师永雄被问责。

宝鸡市纪委在通报中称,2013年7月至2015年8月,眉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在为县银海小区办理售房合同备案过程中,出现严重失误,先后为银海小区重复办理售房合同备案19套,造成一房多卖,给群众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在社会上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市纪委对此事进行了查处,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张亚儒、魏宏策、赵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师永雄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的另一个案例是凤县教体局党委书记、局长胡根绪因河口镇岩湾小学校长梁玉哲公款旅游问题被问责。2014年7月,凤县教体局下属单位河口镇岩湾小学党支部书记、校长梁玉哲携带妻子随旅行社前往西藏旅游,旅游期间所花费7960元从学校“三勤帐”(小金库) 中予以报销。凤县纪委在调查核实后,给予梁玉哲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凤县河口镇党委免去其岩湾小学党支部书记职务,凤县教育体育局免去岩湾小学校长职务。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胡根绪受到诫勉谈话。

还有一起案例是金台区科协原党支部书记、主席邱建铭因“王家坡村香菇栽培技术协会”项目费用审批报销环节监管不力被问责。通报称,邱建铭在担任金台区科协支部书记、主席期间,疏于管理,不认真履行审核监督管理职责,致使“王家坡村香菇栽培技术协会”负责人邱文杰在项目报销环节中虚列培训费、大棚费、电脑费,从专项资金中多报销了164800元,造成国有财产损失。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邱建铭受到了党内警告处分。

华商报记者 张小刚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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