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村委会无权截留村民补贴款 应及时发放
为了便于管理,村委会是否有权力截留三年的补贴资金不给村民发放?记者就此事咨询了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赵良善律师。
赵良善律师表示,按照国家土地征收的相关规定,对村民土地征收应该预留足够的宅基地和生活依托地,预留土地的比例一般在8%—10%左右,以此来保证村民集体经济的发展以及长期收益。如果进行了预征收,那么补贴款就应该尽快给村民发放,村委会如拒不发放,无外乎存在以下两种情形:一是该补贴资金已打入村委会集体账户,但一直未动用,如经村民多次催要拒不付给村民的,将涉嫌侵占。二是该补贴资金已打入村委会集体账户,但一直未动用,同时村民也未催要过的,村委会与村民将形成民事债权债务关系。村委会截留村民补贴资金到底属于以上哪种情况?应该依照具体情形进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