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陕西省公安消防总队下发《关于进入二级战备的命令》,要求自4月1日18时至4月5日8时,全省公安消防部队进入二级战备。要求各单位严格落实战备要求,按照公安部消防局、省消防总队冬春火灾防控和清明节期间消防安保工作部署,强化防范管控措施,扎实做好部队管理教育和灭火救援准备工作,全力确保全省火灾形势和部队安全“双稳定”。二级战备结束后,部队恢复经常性战备状态。
同时,号召全省各级消防部队开展祭奠革命英烈活动。
华商记者 付启梦 通讯员 刘良芬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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