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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调整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首次将大学生村官纳入范围

综合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肖琳 2017-04-15 06:42:32
[摘要]近日,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重新修订了《陕西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还明确,全省各级小额贷款担保机构相应更名为创业贷款担保中心。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重新修订了《陕西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

  《办法》首次将大学生村官、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信用乡村创业人员、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借款人范围;并在全国首次提出建设创业担保贷款信用村,解决创业担保贷款到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最后一公里问题,助力脱贫攻坚。

  与老政策相比,新修订的《办法》范围更广、限制更少、期限更长、申贷更活、流程更简、职责更清。

  《办法》明确,个人借款人贷款额度由过去的最高不超过8万元调整至最高不超过10万元,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借款人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贷款期限由过去一般为2年调整为最长不超过3年。

  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首套住房贷款、购车贷款外,个人借款人及其配偶在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日前5年内无其他商业银行贷款记录。

  《实施办法》还明确,全省各级小额贷款担保机构相应更名为创业贷款担保中心。 (记者 肖琳 通讯员 程才颖 高瑛)

编辑:刘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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