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载27人的大客车却拉了足足45人,没走多远即被查获。今天上午,未央区首例客车超员危险驾驶案宣判,被告人唐某被判拘役一个月。
未央区法院审理查明,2017年4月1日下午5时,唐某驾驶大型营运客车从西安市水司汽车站驶往户县祖庵汽车站,途径和平村十字附近时被执勤公安民警查获。唐某所驾驶车辆核载人数为27人,实载人数45人,超过额定乘员66.67%。 据悉,刑法修正案(九)已明确增加危险驾驶罪的情形,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同时也规定了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的责任。 法庭评议后认为,被告人唐某驾驶大型客车从事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其行为已经构成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华商记者 宁军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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